房屋租赁新政:鼓励个人出租住房 明确租房补贴

来源:陶城报-陶城网 作者:记者 胡文魁 综合整理 2016-05-08 点击:29400次 A- A+

   5月4日,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,确定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措施,推进新型城镇化满足群众住房需求。
  会议指出,实行购租并举,发展住房租赁市场,是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,有利于加快改善居民尤其是新市民住房条件,推动新型城镇化进程。
  为发展住房租赁市场,国务院常务会议共推出四项举措,分别从房源、公租房货币化补贴、税收优惠以及市场规范方面,给予住房租赁市场支持。
  会议提出,要发展住房租赁企业,支持利用已建成住房或新建住房开展租赁业务。鼓励个人依法出租自有住房。允许将商业用房等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。
  会议还提出,要推进公租房货币化,政府对保障对象通过市场租房给予补贴。保障对象,包括了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、新就业大学生和青年医生、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,凡符合条件的应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。
  除此之外,国务院常务会议还提出,要完善税收优惠政策,鼓励金融机构加大支持,增加租赁住房用地供应;强化监管,推行统一的租房合同示范文本,规范中介服务,稳定租赁关系,保护承租人合法权益。
  (来源:第一财经日报)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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